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服务指南

来源:     点击数:2176     发布日期:2018-03-19 00:00:00

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指南

一、申请条件

1、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含6个月);

2、申请人及其配偶有良好的信用记录;

3、申请人距离退休年限在1年以上;

4、申请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所需材料

1、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簿;

2、提供《结婚证》或《离婚证》(单身者签署婚姻保证书);

3、原商业银行《个人住房借款合同》及住房贷款提前结清凭证;

4、《不动产权证书》或已经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付款收据或发票;

5、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

备注:

1、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超过原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提前结清凭证上的还款额度。

2、申请人需在商业住房贷款提前结清后一年内办理公积金贷款。

3、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4、办理贷款手续需本人及配偶共同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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