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建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服务指南

来源:     点击数:3156     发布日期:2018-03-19 00:00:00

自建房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指南

一、申请条件

1、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含6个月);

2、申请人须有本市土地、建设规划管理部门批准文件,且在规划部门批准文件所载明时间的12个月内提出贷款申请;

3、申请人及其配偶有良好的信用记录;

4、申请人距离退休年限在1年以上;

5、申请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所需材料

1、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簿;

2、提供《结婚证》或《离婚证》(单身者签署婚姻保证书);

3、建造自住住房的,具有土地、建设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的《土地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

备注:

1、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2、办理贷款手续需本人及配偶共同到场。

3、自建房贷款比例不超过工程造价的70%,工程造价根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载明的面积和当地现时市场平均造价具体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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