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服务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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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1】办事依据:
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国务院令第350号修订)第二十四条;
2、《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国务院令第350号修订)第二十五条;
3、《河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6号)第二十七条。
【2】办件类型:其他职权
【3】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4】办理条件:
(一)准予批准的条件:
办件材料齐全、合规。
(二)不准予批准的情形:
材料不齐全或不合规。
【5】办件材料:
(一)购买自住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本人)
1、经房管局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5年以内)(验原件留复印件一份);
2、购房发票(5年以内)(验原件留复印件一份);
3、提取人居民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一份);
4、职工本人的I类借记卡(验原件留复印件一份);
(二)购买自住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配偶、父母、子女)
1、经房管局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5年以内)(验原件留复印件一份);
2、购房发票(5年以内)(验原件留复印件一份);
3、提取人及购房人居民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一份);
4、职工本人的I类借记卡(验原件留复印件一份);
5、中华人民共和国结婚证(验原件留复印件一份);
6、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户口簿(验原件留复印件一份);
【6】收费标准:不收费
【二】购买二手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1】办事依据:
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国务院令第350号修订)第二十四条;
2、《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国务院令第350号修订)第二十五条;
3、《河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6号)第二十七条。
【2】办件类型:其他职权
【3】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4】办理条件:
(一)准予批准的条件:
办件材料齐全、合规。
(二)不准予批准的情形:
材料不齐全或不合规。
【5】办件材料:
(一)购买二手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本人)
1、交易过户后的《不动产权证书》(5年以内)(验原件留复印件一份);
2、购房发票及契税完税凭证(5年以内)(验原件留复印件一份);
3、提取人居民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一份);
4、职工本人的I类借记卡(验原件留复印件一份);
(二)购买二手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配偶、父母、子女)
1、交易过户后的《不动产权证书》(5年以内)(验原件留复印件一份);
2、购房发票及契税完税凭证(5年以内)(验原件留复印件一份);
3、提取人及购房人居民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一份);
4、职工本人的I类借记卡(验原件留复印件一份);
5、中华人民共和国结婚证(验原件留复印件一份);
6、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户口簿(验原件留复印件一份);
【6】收费标准:不收费
【三】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1】办事依据:
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国务院令第350号修订)第二十四条;
2、《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国务院令第350号修订)第二十五条;
3、《河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6号)第二十七条。
【2】办件类型:其他职权
【3】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4】办理条件:
(一)准予批准的条件:
办件材料齐全、合规。
(二)不准予批准的情形:
材料不齐全或不合规。
【5】办件材料:
(一)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本人)
1、提取人及房屋所有权人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2、职工本人的I类借记卡;(验原件留复印件)
3、不动产权证书;(验原件留复印件)
4、房屋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鉴定报告(损坏程度严重以上的)(适用于大修住房);(验原件留复印件一份)
5、建造、翻建、大修支出费用发票;(验原件留复印件一份)
6、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居民个人建房备案证)(验原件留复印件一份);
(二)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配偶、父母、子女)
1、提取人及房屋所有权人居民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2、职工本人的I类借记卡;(验原件留复印件)
3、不动产权证书;(验原件留复印件)
4、房屋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鉴定报告(损坏程度严重以上的)(适用于大修住房);(验原件留复印件一份)
5、建造、翻建、大修支出费用发票;(验原件留复印件一份)
6、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居民个人建房备案证)(验原件留复印件一份);
7、中华人民共和国结婚证
8、中国人民共和国居民户口簿
【6】收费标准:不收费
【四】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
【1】办事依据:
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国务院令第350号修订)第二十四条;
2、《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国务院令第350号修订)第二十五条;
3、《河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6号)第二十八条。
【2】办件类型:其他职权
【3】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4】办理条件:
(一)准予批准的条件:
办件材料齐全、合规。
(二)不准予批准的情形:
材料不齐全或不合规。
【5】 办件材料:
1、提取人居民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一份);
2、职工本人的I类借记卡(验原件留复印件一份);
3、退休证或退休审批表(验原件留复印件一份);
【6】收费标准:不收费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提取住房公积金
【1】办事依据:
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国务院令第350号修订)第二十四条;
2、《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国务院令第350号修订)第二十五条;
3、《河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6号)第二十七条。
【2】办件类型:其他职权
【3】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4】办理条件:
(一)准予批准的条件:
办件材料齐全、合规。
(二)不准予批准的情形:
材料不齐全或不合规。
【5】办件材料:
1、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文件(验原件留复印件一份);
2、提取人居民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一份);
3、职工本人的I类借记卡(验原件留复印件一份);
4、残疾人证(验原件留复印件一份);
【6】收费标准:不收费
【六】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重新就业且封存满半年提取住房公积金
【1】办事依据:
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国务院令第350号修订) 第二十五条 ;
2、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公安部《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建金﹝2018﹞46号)第一条;
【2】办件类型:其他职权
【3】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4】办理条件:
(一)准予批准的条件:
办件材料齐全、合规。
(二)不准予批准的情形:
材料不齐全或不合规。
【5】办件材料:
1、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文件(验原件留复印件一份);
2、提取人居民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一份);
3、职工本人的I类借记卡(验原件留复印件一份);
【6】收费标准:不收费
【七】偿还商贷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
【1】办事依据:
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国务院令第350号修订)第二十四条;
2、《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国务院令第350号修订)第二十五条;
3、《河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6号)第二十七条;
【2】办件类型:其他职权
【3】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4】办理条件:
(一)准予批准的条件:
办件材料齐全、合规。
(二)不准予批准的情形:
材料不齐全或不合规。
【5】办件材料:
(一)偿还商贷本息提取(本人)
1、经房管局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不动产权证)(验原件留复印件一份);
2、购房发票(不动产权证另需提供:契税完税凭证)(验原件留复印件一份);
3、商业银行借款合同(验原件留复印件一份);
4、银行出具的近半年还款明细(原件一份);
5、提取人居民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一份);
6、职工本人的I类借记卡(验原件留复印件一份);
注:同笔贷款12个月内夫妻双方均未办理提取业务
(二)偿还商贷本息提取(配偶)
1、经房管局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不动产权证)(验原件留复印件一份);
2、购房发票(不动产权证另需提供契税完税凭证)(验原件留复印件一份);
3、商业银行借款合同(验原件留复印件一份);
4、银行出具的近半年还款明细(原件一份);
5、提取人居民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一份);
6、职工本人的I类借记卡(验原件留复印件一份);
7、中华人民共和国结婚证(验原件留复印件一份);
注:同笔贷款12个月内夫妻双方均未办理提取业务
【6】收费标准:不收费
【八】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
【1】办事依据:
4、《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国务院令第350号修订)第二十四条;
5、《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国务院令第350号修订)第二十五条;
6、《河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6号)第二十七条;
【2】办件类型:其他职权
【3】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4】办理条件:
(一)准予批准的条件:
办件材料齐全、合规。
(二)不准予批准的情形:
材料不齐全或不合规。
【5】办件材料:
(一)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提取(本人)
1、提取人居民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一份);
2、职工本人的I类借记卡(验原件留复印件一份)
3、异地公积金贷款另需提供:借款合同(验原件留复印件一份);
4、异地公积金贷款另需提供:近半年还款明细(原件一份)
5、异地公积金贷款另需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不动产权证)(验原件留复印件一份);
6、异地公积金贷款另需提供:购房发票(不动产权证另需提供契税完税凭证)(验原件留复印件一份);
注:同笔贷款12个月内夫妻双方均未办理提取业务
(二)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提取(配偶)
1.提取人居民身份证及借款人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一份);
2、职工本人的I类借记卡(验原件留复印件一份);
3、中国人民共和国结婚证(验原件留复印件一份);
4、异地公积金贷款另需提供:借款合同(验原件留复印件一份);
5、异地公积金贷款另需提供:近半年还款明细(原件一份)
6、异地公积金贷款另需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不动产权证)(验原件留复印件一份);
7、异地公积金贷款另需提供:购房发票(不动产权证另需提供契税完税凭证)(验原件留复印件一份);
注:同笔贷款12个月内夫妻双方均未办理提取业务
【6】收费标准:不收费
【九】租赁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1】办事依据:
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国务院令第350号修订)第二十四条;
2、《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国务院令第350号修订)第二十五条;
3、《河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6号)第二十七条。
【2】办件类型:其他职权
【3】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4】办理条件:
(一)准予批准的条件:
办件材料齐全、合规。
(二)不准予批准的情形:
材料不齐全或不合规。
【5】 办件材料:
(一)租赁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本人)
1、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验原件留复印件一份);
2、申请人和配偶无房证明(原件一份、一个月内有效);
3、申请人和配偶居民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一份);
4、中华人民共和国结婚证(验原件留复印件一份);
5、职工本人的I类借记卡(验原件留复印件一份);
(二)租赁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配偶)
1、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验原件留复印件一份);
2、申请人和配偶无房证明(原件一份、一个月内有效);
3、申请人和配偶居民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一份);
4、中华人民共和国结婚证(验原件留复印件一份);
5、职工本人的I类借记卡(验原件留复印件一份);
【6】收费标准:不收费
【十】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提取住房公积金
【1】办事依据:
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国务院令第350号修订)第二十四条;
2、《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国务院令第350号修订)第二十五条;
3、《河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6号)第二十九条。
【2】办件类型:其他职权
【3】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4】办理条件:
(一)准予批准的条件:
办件材料齐全、合规。
(二)不准予批准的情形:
材料不齐全或不合规。
【5】 办件材料:
1、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及被继承人的居民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一份);
2、火化证、医学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验原件留复印件一份);
3、继承(遗嘱)公证书或法院判决书(验原件留复印件一份);不能提供公证书、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的,由职工单位办理相应提取手续;
4、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I类借记卡(验原件留复印件一份);
【6】收费标准:不收费
【十一】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提取住房公积金
【1】办事依据:
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国务院令第350号修订)第二十五条;
2、建设部《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
【2】办件类型:其他职权
【3】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4】办理条件:
(一)准予批准的条件:
办件材料齐全、合规。
(二)不准予批准的情形:
材料不齐全或不合规。
【5】办件材料:
1、职工本人居民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一份);
2、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验原件留复印件一份);
3、职工本人的I类借记卡(验原件留复印件一份);
【6】收费标准:不收费
离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离职提取住房公积金两个事项开通“网上办”;我市缴存职工通过邓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邓州公积金”或登录邓州市公积金网上服务大厅(https://www.dzsgjj.com/welcome.do),根据自己的情况填写选项并上传要件,办理相应业务。
咨询电话:0377-66070797 监督电话:0377-66050036
备注:以上内容解释权归邓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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