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服务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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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额度
1、贷款最高限额。借款人单方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符合贷款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30万元,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符合贷款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40万元。
2、根据房价一定比例确定的限额。购买家庭首套住房的,贷款金额不高于所购房产总价的80%。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的,贷款金额不超过所购房产总价的70%。禁止向已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两次或有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的家庭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3、根据还款能力确定的限额。月还款额不高于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借款人及其配偶月还款能力在保证借款人基本生活费用的前提下按月收入额的60%计算。借款人有商业贷款或其他债务的,合并计算还款能力。
4、具体贷款额依据上述规定综合借款人年龄、夫妻缴存情况、信用状况、账户余额、最长贷款年限以及所购建住房情况等因素确定贷款额度。
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贷款年限可覆盖至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
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国家调整利率时,已放款的当年不调整,于次年1月1日起执行最新利率,已签订贷款合同未放款的,放款后直接执行最新利率;家庭第二次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利率不变。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
年利率% |
五年以下(含五年) |
2.75 |
五年以上 |
3.25 |
贷款担保
自2018年3月起,缴存职工购房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采用置业担保公司担保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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